2015年湖南商学院教师招聘41名考试公告(3)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8150(谢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校纪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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