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安徽省郎溪县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3)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县教体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郎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7031010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63-7015623(人社局纪检室)
0563-7031015(教体局监察室)
本次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郎溪县教育体育信息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1.《2015年度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5年度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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