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4)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6月18日上午9:00可登录报名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类别,分为普通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公安岗位(C类)。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B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
3、C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分值共占70%)及公安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登陆庆云县人社局网站考试考务栏查询
(二)面试。
报考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对A类、C类岗位的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B类岗位的面试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三)体能素质测评。
公安岗位考生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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