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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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6月5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须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报考法医岗位的考生,要求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符合招聘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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