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45名编制限额外人员公告(2)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前。
(3)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组织: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区人社局指派的人员和区卫计局、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5)面试命题:面试试题委托相关部门命制。
(6)面试内容: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7)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3分钟审题时间),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8)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通过来宾人才网、兴宾区党建网、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2015年7月5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面试、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核(2015年7月12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体检、考核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2015年7月18日前)
兴宾区人民医院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和兴宾区党建网、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8月1日前)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五险”手续,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 5319120
附件:兴宾区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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