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市博山区社区招聘35人公告(2)
(三)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3分钟。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 70 元/人。
(四)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博山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体检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录用。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结果,最终成绩和录用结果通过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
四、人员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位选择,同一个岗位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试用期满合格确定聘用人员,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每三年签订一次。
被聘用后,月待遇约1500,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合同期限内,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博山区民政局 4110257
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4258158
监督电话:区纪委 0533-4110117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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