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海洋学院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公告(2015年第14号)(2)
六、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实操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实操对象。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和实操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实操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工作由浙江海洋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浙江海洋学院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和实操成绩各占30%、30%和4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实操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实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1.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浙江海洋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550017,监督电话:0580-2550014。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海洋学院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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