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商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6038363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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