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年四川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环境保护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5月31日),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法律专业优先。
(四)综合素质较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稿写作、逻辑思维、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市政府大院3号楼四楼),地址: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咨询电话:3195587,邮箱:373518631@qq.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泸州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粘贴照片),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证书、市级以上主要刊物发表的文章、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等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笔试: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1∶5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环境保护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掌握,对行政执法的熟悉程度,撰写文稿工作能力等。
面试:按照不低于选调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干部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六)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3年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七)实地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组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八)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九)公示。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试用。
(十)试用:体检公示合格人员试用3个月。
(十一)调入: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调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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