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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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人才特区”建设,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现就2015年宁波市北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金融管理、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等现代服务业,文艺创作、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现代传媒等文化产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华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58年1月1日)。优先支持已在北仑落户或已与北仑区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劳动)协议的海外创业创新人才。
(一)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海外学士学位);
2、一般应有海外创业创新经历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北仑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申报人必须在2010年1月1日后回国,且2013年1月1日后在北仑创业;或者申报人在2010年1月1日后回国,目前虽尚未落户,但有意向到北仑创业。自被批准纳入北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类别后,受资助的创业项目在北仑实施产业化,在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有效存续期内企业总部不搬离北仑。
5、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自然人)为所在公司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同时要求申报人(自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海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国内博士学位)且在海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人文社科、文化艺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人文社科研究能力,其研究领域符合北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申报人必须在2014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12年1月1日)后回国,且在2015年7月31日前来北仑工作(服务)并办妥引进手续。引进后原则上应在北仑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在北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6月5日—7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http://60.190.61.205/index.htm注册申报账号,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激活申报账号后(系统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提醒申报账号已激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企业创新人才项目还需用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扶持政策。申报材料不接受其他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组织开展初步评审。
(三)答辩评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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