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黔南州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排名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各县(市)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15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森林公安、公安类)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州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3)、《黔南州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森林公安、公安类)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4)。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报考指南》。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
(二)各复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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