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上半年公务员地税局资格审查公告(2)
(四)填表要求
1、《资格审查表》请据实填写,手写或电子版填写均可,但是签名必须是本人“手写”签名,照片请粘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其中: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一栏不用填写职位中所要求的全部专业,如你所学为“会计学”专业,则填写“会计学”即可;如你所学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则填写“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即可;如不限专业,则填写“不限”即可。
2、《报名推荐表》请据实填写,手写或电子版填写均可。由毕业高校或学院(系)加盖公章方能有效。如用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考的,则应在《报名推荐表》中把本专业和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均填列清楚,并加盖涉及不同学院(系)的公章;或者填报不同学院(系)的《报名推荐表》2份。
(五)其他要求
1、审查报名资格必须本人前来办理。
2、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考务费。
特别提醒: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6月14日(星期天)。面试考生务必于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超过7:40未到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重庆市地税局机关,请各考生先到候考室(设于重庆市地税局机关大楼负一楼餐厅)报到。
(三)其他要求
1、面试时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
三、公布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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