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上半年公务员地税局资格审查公告
2015年重庆市上半年公务员地税局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地税局本次公招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6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二)审查地点
重庆市地税局二楼多功能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北部新区财富中心附近,欧瑞锦江大酒店斜对面,乘公共汽车133、145、411路在上丁公园站,149路在财富中心站下即到。下同)
(三)审查所需要件
1、《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出示准考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6月13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报名系统打印。
4、毕业(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其中:①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③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报考的,应在提供主修专业《报名推荐表》基础上,提供相关学校(学院)签章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原件1份。
5、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原则上应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户籍所在区县的户口簿主页、人员增减页和本人户籍页至少3页,可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考我局渝东南和渝东北各县地税局职位有户籍要求的,而户口不在所要求户籍地内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大学入校时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某奉节县考生2011年考取北京某普通高等院校,户口由奉节县某派出所迁至北京市某派出所,若该考生报考了奉节县地税局基层税收行政执法职位,则按照该职位户籍要求,还须由奉节县某派出所出具2011年户口迁出证明)。
6、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请自行预留复印件以备考察环节需要),如:①学校在编教师应提供所在学校及所在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区县政府部门或乡镇在编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③省(市)以下垂直管理的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及省(市)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公司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司)的同意报考证明;⑤特别提醒: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现工作单位”一栏填“无”的,必须在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承诺书。如本人隐瞒“现工作单位”,属于不诚信报考,在公招后续环节一经发现,将受到取消录用等处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7、其他有关资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