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亳州谯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273人公告(2)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审并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新到岗单位到区编办、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本校岗位设置情况,由新到岗单位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3.选调人员首聘期3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5523134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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