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740人公告(3)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招聘单位和岗位分组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程序: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的工作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工作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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