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7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6月23日至1997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5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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