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大学生村官选聘350人公告
一、选聘数量
1、大学生“村官”。2015年,我省计划选聘350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服务。其中:西宁市65名,海东市100名 ,海西州60名,海南州40名,海北州30名,黄南州20名,果洛州5名,玉树州30名。
二、选聘对象及服务期限
1、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为28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和往届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懂“双语”和共产党员优先选聘;
6、已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南计划”(西部计划)、基层专项、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26日。
2015 年全省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 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 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按生源地报名。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各市(州)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部门按照就近就地选聘的原 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于6月 2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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