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乐山市公务员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乐山市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按照《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分合格线的通知》,2015年我市公安机关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按照《公告》关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的规定,我市共81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办理面试手续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底楼报告厅。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须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四川警察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限安全监察方向报考,如毕业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须由学校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4、非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生限四川省生源,须出具户籍证明。
5、已经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7月5日。
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面试当日8:00前到达面试考点, 8:30仍未到达面试考点并参加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6日。体能测评地点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发布公告。
考生面试成绩、职位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评结果及相关后续事宜都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和面试所需的相关材料。家在外地或现不在乐山市的,应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未尽事宜,请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科(电话:0833-2441824)或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电话:0833-2499205,2499213)咨询。
点击下载>>>2015年乐山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名单.xls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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