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32名治安巡防队员公告(2)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标准:4分30秒以内。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现场公布分数。
(五)体检和政审
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和政审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录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手续、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器具,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器具、工作经费、管理费用)等。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3713812(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办公室)。
2、相关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区招聘专业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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