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 2015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卫生类(含校医)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二)教师类岗位面试时间预定于7月8日(星期三)至12日。具体安排于2015年6月30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组织
(一)卫生类(含校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属教育事业单位校医)和各区县人社局(含区县属教育事业单位校医)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二)教育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注意事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各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各单位为准)。面试开始前3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有关面试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附表所留联系电话(见附件2)。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卫生类(含校医)岗位面试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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