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499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今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集中统一组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2015年7月31日以后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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