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590人公告(4)
十、公示
拟聘考生于8月12日16:30—18:3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8月13日-8月17日对拟聘人员在兵团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一、培训和聘用
1.岗前培训。8月13日至8月22日,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全封闭式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在培训期间违反相关培训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培训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
2.聘用。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聘用人员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动态。
2.特岗教师经培训及签订聘用合同后,即赴用人单位报到,请及早准备好生活用品。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96283
技术咨询电话:0991—265045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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