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云南省昆明市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5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后继事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2015年考录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现将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后继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昆明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对象包括:
1.报考昆明市所属(不含法检系统)的市、县、乡各级机关岗位且符合《2015年考录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2.报考省直管且驻昆明的地税系统岗位符合《2015年考录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上公布的信息。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9:00-12:00,13:00-18:00。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2015年考录公告》和《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及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录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为:
昆明市市级单位(包括市直管单位)的岗位由昆明市市级各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岗位由各县(区)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省直管驻昆明的地税系统岗位由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审核。
3.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按《2015年考录公告》规定的条件和内容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资格复审时考生还须准备一套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资格复审单位备案,不能全部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注:如有《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为确保考生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考生如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致电资格复审单位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5.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进行2次:
第一次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是7月16-17日,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16日(星期四)12:00以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须及时按附件1公布电话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并于7月17日17:00以前持有关材料到资格复审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是7月18-20日,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18日(星期六)12:00以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须及时按附件1公布电话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并于7月20日17:00以前持有关材料到资格复审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时进行审核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按《2015年考录公告》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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