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乌鲁木齐事业单位招聘706名工作人员公告(4)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均不能计入总成绩。
A类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B、C、D类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20%+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应填写《2015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基本形式:应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 wlmqrsks.com)公示7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印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持此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自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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