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85人公告(4)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颍州网、颍州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其它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招聘制度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本公告由区教育卫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卫生局0558-2580977
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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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教育卫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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