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衡阳市高新区招聘小学教师方案(38名)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高新区工委研究决定,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的监督指导下,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38名。
其中普通教师22名: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2名、科学教师1名(限男性,小学科学或物理、化学专业)。
骨干教师16名:语文骨干教师5名,数学骨干教师4名,英语骨干教师2名,美术骨干教师1名,音乐骨干教师2名(其中一名舞蹈专业),体育骨干教师1名(限男性,足球专业),心理健康骨干教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2.报考骨干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骨干教师报考条件者报考普通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普通教师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小学教师以上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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