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招聘教师160名公告(3)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体检和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体育、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等合并后的9类岗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考试有效成绩,坚持“高分优先选择”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拟聘岗位,填写《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岗位确认表》。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岗位根据本人报考岗位确定。
(七)公示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准调离所报考乡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393—7219012
举报电话:
清丰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93—722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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