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2人公告(2)
(二)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大楼209室,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024-8972865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专业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航产业宣传规划主管岗位需要考核应聘者对中国通用航空产业的现状的了解,如何从顶层科学设计谋划战略发展之路,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战略品牌并实现很好地推广应用,以满足通航产业链条中端和下游发展需要;通用飞机生产制造与管理岗位需要考核以往业绩,专业知识问答以及现场技能测试(复合材料成型工艺,通用飞机零部件按图纸装配),根据测试结果由评审专家进行评估认定。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进行递补。
(五)体检
按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sa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