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2)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交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且笔试成绩合格的(55分及以上)方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龙人社〔2015〕1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专门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另加分。
5.“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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