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4)
3、面试
(1)面试规则。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4、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通知。
5、办理试用期手续
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卫生系统带有“(见习)”字样的岗位的考生,如果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则不需经过见习期,直接聘用为医生。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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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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