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招聘教师简章(571名)(4)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表》(各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和旗县市区中小学教师面试方案的制定,并负责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的组织实施;旗县市区所属学校教师面试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集宁师范学院、市党校、乌兰察布电大各负责制定本学校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须统一上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二)面试方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统一发布(网址:www.wmpta.com.cn);
(三)报考“蒙授”岗位的人员用蒙古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须用汉语作答。
(四)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7人或9人组成。评委应具有相应资格,外聘评委不低于三分之二。
(五)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赋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果经考核和体检后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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