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枞阳县幼儿教师招聘21人公告(3)
6、开考比例确定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并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信息。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8月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综合知识内容: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专业知识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 达到5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尾数进一)面试人选。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如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是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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