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150人公告(2)
2.资格初审和报名确认。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职位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9日期间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以及证明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供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8:00至8月13日17:00,到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3.打印准考证。8月26日8:00至3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大学生村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县,将减少选聘名额,其空出的名额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县。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五指山、东方、昌江、乐东、陵水、白沙、保亭、琼中等少数民族市县的,按本人笔试成绩5%予以加分。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提供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选聘名额,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形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有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予以递补,并按选聘程序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六)分配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所报考市县大学生村官需求计划内,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由市县党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比如,今年海口拟选聘18名大学生村官,报考该市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1的拟聘用人员,可在海口市委组织部提供的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的村中,自主选择任意一个村;然后再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2、3……的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直至选完海口市18个名额)。要注重配置合理、分布均衡,不同地区、各类村都要安排大学生村官,在保证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到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干事创业。
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时,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如笔试成绩排名再出现相同的,可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七)聘用
确定分配去向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既不作出选择,又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上岗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工作方法、涉农政策法规、基层组织建设等应知应会知识,帮助新任大学生村官尽快了解农村情况,掌握农村政策,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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