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隆回县事业单位招聘191人公告(2)
卫生类从业资格准入要求:根据招聘职位要求,需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经县卫生局审核盖章的考试成绩合格单,暂无执业资格证者,聘用后二年内必须获得本职位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试
采取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隆回县政府网站、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
教育类职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其中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电子辅导员、汽修辅导员、园林辅导员岗位面试为说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50分。
卫生类职位:采取实际技能操作方式。
其他事业单位职位:乡镇林业站的林业信息和新闻网站的设计技术采取上机实际操作,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成绩合成:采用百分制,按专业科目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经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分期未满的其它党纪、政纪处分;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违法多生育情况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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