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事业单位水产技术推广招聘简章(2)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报名地点: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21 号建设广场B座24层A户)
联系人及电话:艾涛,0991-8861037、13579253092。
(三)考试工作由兵团水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由兵团水利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政务网站公布,考生可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2.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名次,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官组由兵团人社局、兵团水利局及招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总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兵团水利局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具体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由兵团水利局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兵团水利局政务网站和兵团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社局、兵团水利局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该岗位上工作。
本《招聘简章》由兵团水利局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6210、289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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