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酒泉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敦煌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民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医生、护士岗位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 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调整后仍不足1:3的,经酒泉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意重新选报或者没有合适岗位的,退还考务费。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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