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sc@lszjy.com。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相应招聘岗位数的3倍时不予开考。
(三)面试
成立面试专家组,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9790、278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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