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英德市人民医院招聘高职称高学历人员4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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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和《中共英德市委 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英发〔2014〕17号)精神,经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英德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研究生学历及本科学历专业紧缺人员共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英德市在编人员及原英德市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原因出编未满3周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工资,享受“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医院提供临时性过渡房,搬出过渡房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符合清远市紧缺适用人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安家费及每月人才津贴。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10年期限的聘用协议。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时间共3天。
报名地点:英德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2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处理已满5周年的证明;属未婚的,提供有效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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