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简章(2)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进行公示。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人数不高于计划数的专业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各专业职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中的最低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当场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体检通知书。考察主要采取审核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选岗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依次选择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其聘用学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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