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富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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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安市人社局、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2015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15〕30号)文件精神,经富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富县2015年医疗机构定向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热爱乡镇基层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①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②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方式、人数及专业
本次招聘全部面向乡镇卫生院,按专业类型招聘。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不面试,按专业类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聘结束,统一分配。
1、本次拟招聘人数共计41人,设4个专业。
2、招聘专业人数:
⑴临床医学(含:口腔学、药学、眼视光学)15人;
⑵中医学(含:针灸推拿、中药学)7人;
⑶预防医学(含:医学检验)7人;
⑷医学影像12人。
3、护理学专业可以跨专业报考医学影像和预防医学(含:医学检验)。
4、临床医学(含:口腔学、药学、眼视光学)、中医学(含:针灸推拿、中药学)、预防医学(含:医学检验)可以跨专业报考医学影像。
5、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人数录用;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专业,按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际招录人数(计算人数时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6、对已报名我县专业岗位的考生,此公告发出之日起,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于2015年8月3至4日在县人社局资格审查时可重新选择新报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8月3日至4日
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
①考生须带2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由县人社局组织,监察、公安、卫生部门参与,按照所需招聘专业,对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察,审察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4]1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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