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0人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一科,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统一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
2.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区纪检部门监督。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试教)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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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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