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钦州市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9人)(2)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最新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被考核对象,由管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资格复查,对被考核对象的学历、报到手续、就业手续、学籍档案、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按报名条件进行复查;
②现实表现。对被考核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由所在地乡镇和辖区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政审材料。
八、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见习期3个月,见习期薪资待遇为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薪资待遇为35000元/年,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简章由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管委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