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肉类口岸检验检疫协检员招聘公告(15人)(2)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试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试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应试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提出递补的意见,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1—8619829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txdsxdd.zip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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