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60名教师公告(2)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学科)计划数的,该岗位(学科)考试设立60分为合格线,考试合成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选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内容主要为师德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绩等。如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及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予选调。
因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在贵池教育体育网公示5天。对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拟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取消拟调资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选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调对象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成立池州市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池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选调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贵池区教育局、贵池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66—3219827、3219830
区人社局:0566—3214809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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