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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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财经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岗位21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财经大学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 (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法律专业硕士(JM)等十二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教师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www.tj.hrss.gov.cn)及天津财经大学官网(www.tjufe.edu.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首次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月16日,首次报名结束后,未招聘满的岗位全年可继续报名。
报名方式: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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