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大田县城区小学教师补充招聘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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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小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08〕34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余缺互补、合理配置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补充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均溪中小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
详见《2015年大田县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
3.在公办校(编内教师)工作满五年及以上;
4.近三年来年度业务考核合格以上;
5.计生、综治、党政纪无违反者。
(二)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2013年秋季参加交流的教师以中学或小学教师身份报考,可自选;
3.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教师进城考试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语文、数学学科
1.考试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分教育综合知识(70分)、专业知识(30分)两部分。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等,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语文、数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等,包括新课程理念、教学过程、教学方式的应用。
同学科使用相同试卷。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8:30至11:00。
考试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1号教学楼。
五、加分条件
根据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3〕240号)规定,交流教师按时到农村(除城区、石牌、华兴外)受教学校工作,笔试成绩加1分;交流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分。
六、录用办法
(一)录用方式
根据岗位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2人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用:
1.学历高者;
2.学校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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