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铜川市级事业单位招聘52人(2)
④岗位有职称或普通话等级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加盖公章);
⑦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一份;
⑧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一份;
⑩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一份。
4.考生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5.逾期不受理现场报名。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和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因岗位特殊性,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前置,面试及体能测试9月8日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关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经面试进入笔试的考生、报考森林消防员经体能测试进入笔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其他开考岗位的考生请9月15-18日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9月19日(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 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9月21-23日(8:30-12:00、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