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教师简章(18人)(3)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非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企业保险。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rldbz.gov.cn
咨询电话:0546—6447632(8月20日开通)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8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