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盐源县委组织部考试招聘事业单位11人公告(2)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考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缴费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数;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面试开考比例为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数之比不低于2:1。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5年9月10日至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在招聘期间须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调整或取消岗位公告,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公示、通知。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及查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七天后在网上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须于9月21日至22日到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递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9月23日在网上公布。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5年9月24日张榜公示(同时在网站上公布公示)。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数,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的缺额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递补。
因缺考出现空缺而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不再调减原定岗位招录人数。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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