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鹤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3人)(3)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填写《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表格,连同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ahb.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2—331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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